2.1函数第八课时一、教学目标:1.了解对应,了解映射的概念,象与原象的概念,会结合简单的图示,了解一一映射的概念;2.从映射的观点再理解函数的概念;3.在概念形成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观察,比较和归纳的能力。二、教学重难点:映射及一一映射的概念及其理解。三、教学过程:(一)创设情景:1.引例:已学习的函数是一种特殊的对应,那么再回顾在初中我们学过对应。①对于任何一个实数,数轴上都有唯一的点P和它对应;②对于坐标平面内的任何一个点A,都有唯一的一个有序实数对和它对应;③对于任何一个三角形,都有唯一的一个确定的面积和它对应。2.对应:对应与集合一样,是一个不加定义的原始始概念,常解释为两个集合中元素之间的一种关系。3.对应四种形式:设A,B分别是两个集合,为简明起见,设A,B分别是两个有限集。①一对多,如(1);②一对一,如(2);③多对一,如(3)(4);④多对多说明:(2)(3)(4)这三个对应的共同特点是:对于左边集合A中的任何一个元素,在右边集合B中都有唯一的元素和它对应。(二)新课讲解:1.映射:(1)映射:设、是两个集合,如果按照某种对应法则,对于集合中的任何一个元素,在集合中都有唯一的元素和它对应,这样的对应(包括集合、以及到的对应法则)叫做集合到集合的映射。记作::。(2)理解:映射是把从集合A到集合B的多对一,一对一且集合A中没有剩余元素的对应叫做映射,是一种特殊的对应,即“A中任一,B中唯一”。2.象与原象:(1)概念:给定一个集合到集合的映射,且,如果元素和元素对应,则元素叫做元素的象,元素叫做元素的原象。(2)说明:1°映射三要素:集合、以及对应法则是一个系统,缺一不可;2°对应法则有“方向性”,即到的映射与到的映射一般地是两个不同的映射;3°集合中的每一个元素在集合B中一定都有象,并且象是唯一的,A中没有剩余元素;4°集合中的元素不一定有原象,即使有也未必唯一,B中可以有剩余元素;5°={原象},{象};6°、可以是数集,也可以是点集或其他集合。(3)映射观点品函数:如果都是非空的数集,那么到的映射:就叫做到的函数,记作,其中,,原象的集合叫做函数的定义域,象的集合()叫做函数的值域。函数的实质是两个非空数集上的映射,而映射是函数概念的推广。3.一一映射:再研究引例中(2)观察得出映射(2)有两个特点:①集合中不同的元素在中有不同的象;②集合中的元素都有原象;单射:对于集合A中的不同元素,在集合B中有不同的象(没有多对一)。满射:集合B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A的某个元素的象(集合B中每一个元素都有原象)。一一映射:设、是两个集合,:是集合到集合的映射,如果在这个映射下,对于集合中不同的元素在中有不同的象,而且集合B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有原象,这个映射叫做到上的一一映射。(既单且满的映射)如在引例中(2)(3)(4)是A到B的映射,(2)(4)是单射,(2)(3)是满射,(2)是一一映射。注意:①一一映射中集合中不同的元素在中有不同的象,集合中的元素都有原象;②={原象},={象},若≠{象}则这个映射就不是到上的一一映射。4.例题分析:例1.指导学生分析P50关于映射的实例。例2.对于映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D)A.A中不同的元素在B中的象必不相同B.B中的元素在A中都有原象C.A中的每个元素在B中有且只有一个象D.B中元素在A中可以有两个以上的原象例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对于任意两个集合P和Q,都可以建立一个从P到Q的映射。B.对于两个无限集合P和Q,一定不能建立从P到Q的映射。C.已知P为单元素集合,Q为非空集合,则从P到Q只能建立一个映射。D.已知Q为单元素集合,P为非空集合,则从P到Q只能建立一个映射。(三)练习:P51练习5、6(四)小结:对应→映射→一一映射四、作业:P51习题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