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中铁四技〔2005〕359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等技术文件的通知各子(分)公司、工程指挥部:为了更好的规范集团公司的技术管理,促进集团公司对各施工项目的技术监控,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特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暂行)》、《中铁四局集团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技术管理工作细则(暂行)》、《中铁四局集团项目经理部工程部长技术管理工作细则(暂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办法(暂行)》、《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暂行)》文件。为不断改善管理办法,请各子(分)公司在试行一年期内及时向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反馈意见。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技术中心。附件:1.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暂行)2.中铁四局集团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技术管理工作细则(暂行)3.中铁四局集团项目经理部工程部长技术管理工作细则(暂行)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办法(暂行)5.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暂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二○○五年八月十日附件一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暂行)中铁四局集团公司二○○五年七月一总则1.1为强化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1.2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的各个层次。1.3本标准未尽事项仍按《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汇编》规定执行。二基本要求2.1职责制定集团公司及子(分)公司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各级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门和施工技术管理岗位职责,明确不同岗位、不同部门在施工技术管理中的工作标准、责任、权利。2.2基本技术管理2.2.1技术资料签字技术资料(含原始记录)方案需上报、应留存备查、进入技术档案范围的均应有编号,制表人、计算人、复核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或批准人)正规签章,并标注日期。2.2.2技术复核及检算。外业测量及重要的有计算、设计、编纂工作的技术资料,应由第二人复核或检算,以确保数据及资料的准确无误;文整后的文件资料还应进行仔细校对,避免文整错误产生。测量记录因现场作业条件所限,应在返回室内后核对记录,避免错误产生。2.2.3技术资料保管。设计文件、标准图、技术规范、技术文件及资料、科技书籍及杂志除按《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办理外,尚应专人负责保管,完善保管、借阅登记制度。重要的文件资料不得由个人保管。需保密的工程资料、图纸、文件等的借阅必须得到相关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按时归还。2.2.4技术工作交接制度。凡工程技术人员调动岗位,应由技术负责人主持(技术负责人调动由上级或同级其它领导主持),将被调动人所掌握的工程资料、未完工作,重要的设备仪器应向接替工程技术人员作书面交接,完善交接手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资料和设备的完好、完整。2.2.5技术工作台帐及统计资料管理。技术部门应建立健全各种技术工作台帐及统计资料,主要有:工程进度台帐、设计变更台帐、收方计量台帐、验工计价台帐、测量、试验设备状态及检定台帐、技术会议(交流)记要台帐、技术交底台帐、设计审核台帐、隐蔽工程检查台帐、检测试验台帐、设计文件登记簿、标准图登记簿、技术文件收发文簿等。2.2.6工程记录及保存。分工程名称设立工程日志,随时记录(采用不易褪色墨水记录),字迹应正规不潦草不乱涂。用铅笔(或不洇水的笔)记录测量记录簿,记录项目应正规完善(日期、地点、人员、仪器编号等)。每次记录应由施测人签字,即使采用先进设备测量也要逐项记清,并将打印输出数据贴上备查。质量验评表、隐蔽工程检查证、工程试验检测记录表、其它各种测试、观测记录均应正规化、表格化,填写完善,文字清晰、签章完备。各种会勘纪要,变更设计记录要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完善。2.2.7检查评比制度。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对施工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提高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2.2.8安全质量技术工作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各行业、省(市)及集团公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