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6-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金属脚手架搭建、拆卸、移动和使用等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技术负责人:指熟悉脚手架标准,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能够识别脚手架作业中风险的人
(二)作业人员:指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能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的人
(三)脚手架:指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物料的平台
(四)斜道:指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供人员行走和运送材料的通道,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脚手架搭设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脚手架搭设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第九条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健康条件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脚手架作业
第十条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将脚手架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高度超过24米的脚手架,作业单位应编制脚手架作业技术方案;高度超过50米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计算,脚手架作业技术方案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脚手架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