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油田公司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油田公司各单位:为了落实各级直线组织领导“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油田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需要,油田公司决定推行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制度,即各级领导亲自组织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行为安全审核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管理HSE事务的技能,引领广大员工HSE理念进一步转变,改善现场操作人员的行为安全表现,特制订本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配合该规定,油田开发完成了行为安全审核软件系统,现已正式启用
规定下发后,站队长以上(包括站队长)的各级直线主管和领导必须编制自己的一个半年或年度的行为安全审核计划,并把包含行为安全审核计划的《个人安全行动计划》(格式见附表4)上传到油田公司行为安全审核软件系统(上载时请在本单位系统管理员指导下进行,油田领导由质量安全环保处系统管理员负责指导),并务必遵守规定、兑现承诺,严格依照《个人安全行动计划》进行行为安全审核活动,做好“有感”领导的表率
附件:塔里木油田公司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管理规定二00七年四月十日附件: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油田公司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活动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管理HSE事务的技能,引领广大员工的HSE理念进一步转变,改善现场操作人员的行为安全表现确保公司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直线领导是:各级部门、各级单位的领导及车间、站队的领导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直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开展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活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油田公司行为安全审核分委会:1、负责起草和修订油田公司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制度,报塔里木油田HSE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负责该制度的解释;2、指导各级行为安全审核分委会的建立和运作;3、监督各单位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向塔里木油田HSE管理委员会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