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8页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SDJ69—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基建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实行日期:198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的通知(87)水电基字第50号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和适应电力建设火电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1963年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土木建筑篇)》(DJG108—63)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意见,于1987年5月在部组织的审查会上通过,定名为《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SDJ69—87),现予颁发,自1988年1月起执行,原规范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我部基本建设司
1987年9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1
1条本规范适用于单机容量为5~60万kW火力发电厂或热电厂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5万kW以下工程可参照执行
2条本规范是在总结国内火力发电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火力发电厂建设特点,并以主要工程为对象制定的
3条本规范中未规定的内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部颁标准有关的规定执行
4条应用新材料、新结构和新的施工技术时,应具有鉴定证明并通过现场试验后,方可使用
5条在扩建工程中,应取得原建(构)筑物的资料,采取可靠措施,妥善处理新老建(构)筑物的连接,确保原有建(构)筑物的安全
6条若在建筑结构上设置设计未考虑的荷载(如起吊重物、拉设拦风绳、堆放设备等),则应进行核算,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设置
第二章主厂房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
1条本章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