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昌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承担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领导职责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满足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安全生产管理融入经营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步推进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严密性、系统性和持续性
五、各部门应服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指挥,认真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办公场所、营运车辆和工作用车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并指定专人维护和管理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必要时可实施突击检查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责成其限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检验整改成效
八、员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参与者,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须积极、主动地相互配合,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九、对未按照本项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的,按照相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纪律和经济处罚;造成恶劣后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