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以及国家铁路非控股但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1—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高速铁路具体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2—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