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文教学中如何设立教学目标——库尔勒市八中教师:李学玲教学目标在教学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在课堂教学伊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在课堂教学结束时目标,成为了课堂评价的重要依据。因此,目标是语文课堂教学的“航标灯”,是语文课堂教学的主宰。中国论文一、关于目标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问题教学目标可以是一般的,也可以是特殊的。一般的教学目标显得笼统而抽象,而特殊的目标则是明确而具体的。因此,在帮助学生确立学习目标时,既要注意确定一般的学习目标,更要注意确立特殊的学习目标。问题是,在我们的教学中,往往没有把一般性目标和特殊性目标严格区分开来,使教学失去了明确的指向意义。语文学科综合性强,同一篇名作,可在小学教,也可以在中学教,还可作大学教材,区别在教学目标不一样,目的要求有高低之分、繁简之别。也正由于综合性强,从思想内容到篇章结构,从写作方法到语言表达,可教给学生学习的很多,因而要特别重视目标的特殊性。一般目标的实现具有长期性的特点,需要通过特殊目标的实现而得以落实。所以,在经过教育影响使学生基本树立一般学习目标之后,教师应精心策划学生学习的特殊目标。上述的三个目标中,第一、二项都是学生在小学阅读活动中应该达成的一般目标,几乎涵盖了学生所有的阅读阶段,不具备特殊性。在确定特殊目标时,既要针对教材的特点,又要结合学生的学习实际。只要学生作出选择或接受,就等于确立了特殊目标。这时,学生会努力去实现这些目标。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倘若没有教师的指导,学生很难确立自己的特殊目标,特别在小学生中更是如此。二、关于目标主体性的问题时下的语文课堂,教师热衷的是教学方法。看到一篇课文,首先想到的是“怎么教”:先怎么教,再怎么教,后怎么教。观课者关注的也多是教学方法,着眼于教师,着眼于“怎么教”,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技巧、教学艺术、教学风采,讲究的是上课如何精彩。在“教什么”和“学什么”还拿捏不定的时候,一心去“设计”有新意的“怎么教”,这无异于缘木求鱼。走进我们的语文课堂,不难发现,“基于教师教的学”仍然占据着主要的位置,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学生在教师权威的强势引导下,慢慢地丧失了自我,丧失了兴趣,丧失了探究和质疑的勇气,最终成为了语文老师的影子。究其原因,有很多方面。1.坚持“以学为重,为学而教,以学定教”的思想,在目标的定位上多从学生的“学”考虑,学生应该得到什么。2.改变目标的生成与呈现方式。目标从哪里来?又怎样呈现?回答有如下几种:一是从“教学用书”中来,因为现行的“教学用书”中都写明了教学目标,几乎不要教师作什么思考;二是从教材中来,教材没有写明教学目标,但教材是教学的重要凭借,教学目标的确定不能脱离教材;三是在与学生的讨论中来,结合教学的具体内容,与学生展开讨论,在讨论中明确学习的目标。在上述三种生成方式中,我提倡后两种。(1)让目标从教材中产生。(2)在讨论中呈现目标。值得说明的是,在确定教学目标时,教师心中要有“大成”,即对教学目标要有整体的思考。这种思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文学习的普遍性目标,也就是一以贯之要达成的教学目标,其主要的参照物是《语文课程标准》所确定的“总目标”;二是具体学习内容的特殊性目标,也就是针对学习内容的指向性目标,可以参照“教学用书”上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