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米种子质量保证制度一.为了使公司生产的玉米杂交种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逐步使一级种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级种降到50%以下,杜绝不合格种子生产,使整个生产过程制度化、程序化、数字化、规范化。按照国家GB/T17314—17319—1998标准和GB/T4404.1—2008标准,特制定本规程。二.公司产品质量实行全员责任制:公司经理对公司的种子质量负领导责任。质检部对质量负监督、检验责任;生产、加工、储运、经营等相关部门对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涉及产品质量的问题一律应向经理请示后实施。质检部应对整个生产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全面负责本规程的实施,并对不合格产品出厂负有把关不严的直接责任。生产部应认真落实操作规程,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质量达标。三.实行产品质量档案制度:由公司生产部和质检部负责对公司各个品种从亲本播种、去杂、去雄、加工、包衣、成品出库的环节质量状况进行逐级系统建档,真正做到依据档案可从大田的质量管理状况追溯到具体生产或管理责任人的管理水平。第一章基地选择和管理1.1基本要求:制种基地应选择海拨1700米以下,有效积温(±10°C)3000°C,无霜期150天(有特殊要求的组合除外),交通便利,土地平坦肥沃,灌溉便利,无制约玉米生长的病虫害和灾害性天气(常发),村社干部素质高,群众基础好,隔离安全的平川井泉灌区。1.2操作规程和措施1.2.1隔离区控制:公司基地原则上要采用空间隔离,不同品种之间,制种田与大田之间直线空间距离不小于300米。亲本繁殖田不小于500米。采用天然屏障隔离的如村庄(连续一体)不小于200米,成片(多排)的树木不小于200米,时间隔离原则上不得采用,如采用隔离时间不能少于一个月。1.2.2基地选择由生产部经理会同生产技术人员进行,应按1.1和1.2.1两款规定对所选基地进行综合评价。对所选定基地由技术人员负责实地丈量测定,落实隔离区。并填报《制种农户落实情况表》和《制种分布图》于2月底前交质检部核查,质检部应在3月20日前对各品种逐村,逐组按品种核查隔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2.3基地确定后由生产部经理和分片负责人组织建立村制种管理机构,除村支书、主任外,每村设一个专管制种的技术员,每个居民小组再设一名村级技术员负责解决隔离和2制种生产中的有关问题的组织,协调解决,要责任到人。1.3检查验收:在播种至苗期,由基地人员和生产部对隔离情况进行自查,质检部分片抽查,填写检查记录。1.4处理和奖惩1.4.1如发现制种村不执行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擅自变更隔离区范围的,应令其铲除,发现一处,限期纠正一处,并处以罚款300元,由技术员、村、组各承担1/3。1.4.2驻点技术员如不深入实际或知情不报者,检验人员发现一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200元:检验人员在苗期以前没有发现报告处理者,每发现一处,罚检验人员300元。1.4.3基地面积落实后,如遇公司生产计划调整,生产部应及时调整组合的基地面积,调整后的隔离仍无法达到要求时,应采取空间隔离与人工屏障相结合的办法,两品种之间也可采取制种区不种父本人工授粉的办法进行隔离。第二章亲本检验、仓储、分发管理2.1基地要求:亲本检验、仓储、加工,分发要做到及时、品种无误、结果可靠、数量准确、杜绝混杂,丢失和外传,保证种质资源安全,使亲本种子、完全用于制种。2.2操作规范和措施2.2.1对公司自产亲本,应在收购入库后当即进行取样检验;对外购亲本,应在入库后三日内取样检验。检验内容为芽率、活力、净度、水份含量,电泳纯度,对达不到标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经理和质检,生产部。对不合格又无法补救的亲本种子不得投入大田生产。如遇亲本本身变异,但不影响杂交种的一致性,或机械混杂,芽率偏低、可采取补救措施的,应说明补救措施和办法经公司办公会议批准后使用。2.2.2质检部应根据亲本来源、质量状况等对各亲本分批次(批号)检验和使用,仓储人员应分批号存放,并严格按品种批号建挡,生产部应分批号使用,严禁混合使用。2.2.3仓储亲本种子品名以质检部设定的生产用代号为准,严禁将真实情况和品系名称对外泄露;保管人员应做到亲本入库手续齐全,每天核对出入库亲本名称、批号、数量,保证准确无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