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不会影响中共利益徐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03)
研究方向为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学,著有《诗性正义》、《迈向社会和谐的纠纷解决》《论私力救济》,连续四年主持编写《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
以下为演讲全文官方与民众对司法改革成就有不同认识非常感谢北京市律师协会的邀请,很荣幸和大家交流司法改革的问题
为了使得这样一个交流能够顺利进行,主持人给我们搞了一个题目,首先把成就摆在第一位,司法改革的成就
关于司法改革的成就有很多种说法,有官方的说法,有民间的说法,还有最近我听到司法高层官员的一个说法
2012年是过渡年,所有工作都围绕十八大进行,所以,总结司法改革的成就从上一年两会就开始
在十八大之前,9月29号和9月30号,《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两篇非常长的文章,10月份又有很长文章,论述中国司法改革取得巨大成就,法治旗帜在神州大地飘扬
这是官方的一套说法
民间说法以江平先生为代表,他认为中国法治和司法改革在走回头路
我相信很多人,尤其律师都有类似的感受
中国司法改革究竟有没有成果,有多大成果,律师的感受最深,因为你们直接使用这个司法体系
还有一种表达是官方内部传出来的
在一个内部小范围的司法会议上,有官员说司法改革的成就就是党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前是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改革改了十几年之后,增加了“绝对”两个字
这话有两个潜台词,一是说司法改革有很多措施,使得党对其越来越不信任;另一层潜在含义是说,为什么社会各界学者总是要去强调司法的独立性,使得党对其越来越不信任
这样的观念应当说是长期存在的
若干年前最高法院刘家琛副院长说,我们不方便谈司法改革,你们要多说,你们多说其实是帮法院来提高地位
六七年前我参加会议,就有最高法院的法官对我说,为什么你总讲司法独立,讲完之后党政对我们越来越不信任,他认为我们的呼吁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