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则1
1评价目的通过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功能区划和自然、社会概况;了解、分析建设项目的生产概况与污染物排放情况,预测项目建设期及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与范围,论证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对全厂排放的污染物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与建议,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决策、项目的实施及工程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编制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发[1999]107号《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
3—93、2
4~1995);⑸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的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6)庆元县电镀行业规划;(7)丽水缙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指导思想1金属表面处理及钢丝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该项目的特点,抓住主要污染因子,有重点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方法科学严谨,分析论证公正,实事求是;坚持贯彻“以新带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原则;治理措施可行可靠,体现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4环境保护目标1
1环境敏感点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项目位于庆元县工业园区东山洋工业区内,评价范围内部份零星居民按计划拆迁,在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本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主要是:⑴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敏感点主要是项目南100米外几幢村宅及厂区周边工业园环境;⑵地表水: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