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考核细则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核细则1制度建立(7分)制度建立2分(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文件,对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九条规定的制度内容,对于制度不健全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3分(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查文件,对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发现一项扣0.5分,少六项以上不得分。制度修订2分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两年以上制度未完善或发现存在规章制度与实际生产经营不相适应的不得分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7分)机构设置2分(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看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资料,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得分,每少一项扣1分。3分(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履行相应职责。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分工的文件,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五条规定或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人员待遇2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查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若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此项不得分。3教育培训(12分)教育培训2分(1)每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查看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相关文件,查看教育培训经费证明文件。没有计划扣0.5分,没有实施情况说明扣0.5分,没有经费证明扣1分。2分(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看全员培训记录和员工花名册,看教育培训对象是否包括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脱岗和转岗员工上岗前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每少一项扣0.5分。2分(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查看培训考核档案、安全生产记录卡,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八条规定建立或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培训内容2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全面。查看教育培训大纲,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条规定或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03教育培训(12分)培训范围2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接受法定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查培训记录和员工花名册及有关证书,每低1%扣0.5分。培训时间2分培训时间与再培训的时间符合要求。查看培训档案中培训时间,对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培训时间不足的此项不得分。4资金投入物质保障(20分)安全资金投入2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应报有关部门备案查看企业经费预算,不包含安全生产投入的不得分;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的,每少一项扣0.5分。风险抵押金2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道路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按照有关规定存储、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此项不得分。参保2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每低1%扣0.5分。“三同时”2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参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要求,抽查1-2个高危建设项目,凡是“三同时”审批手续不全的,此项不得分。安全评价2分高风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要报经审查备案,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查看项目有关评价报告,参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要求,未备案或未进行评价的此项不得分。安全科技2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如果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此项不得分。安全距离2分生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