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考核细则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核细则1制度建立(7分)制度建立2分(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文件,对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九条规定的制度内容,对于制度不健全的,每发现一项扣0
3分(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文件,对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发现一项扣0
5分,少六项以上不得分
制度修订2分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两年以上制度未完善或发现存在规章制度与实际生产经营不相适应的不得分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7分)机构设置2分(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资料,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得分,每少一项扣1分
3分(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履行相应职责
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分工的文件,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五条规定或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
人员待遇2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
查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若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此项不得分
3教育培训(12分)教育培训2分(1)每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查看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相关文件,查看教育培训经费证明文件
没有计划扣0
5分,没有实施情况说明扣0
5分,没有经费证明扣1分
2分(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查看全员培训记录和员工花名册,看教育培训对象是否包括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