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Z60DB37东省地方标准DB37/2376—2013山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13-05-24发布2013-09-01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1技术发布监督局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波、谢刚、史会剑、吕波、孙凤娟
I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固定源大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三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未做规定的控制指标,且省或国家有相关标准及监测方法的,按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所有固定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