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范文(一)一、实施总体情况根据《若干意见》第十一条中提出将适宜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目标要求
2019年7月以来,县农机局号召农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紧紧抓住振兴发展这个机遇,围绕《若干意见》提出的五个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通过努力,三年来,实施适宜丘陵山区中小型农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27
0246万元;到2019年6月全县农机总动力达14
253万瓦特
二、具体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估(一)具体实施情况《若干意见》实施以后,县农机局结合县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和省、市、县一系列农机化工作措施,以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
三年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如下:2019年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7
634万元,购置5955台套农业机械,有5955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19年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1
43万元,购置239台套农业机械,有221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19年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3
4256万元,购置742台套农业机械,有709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19年6月底以前,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
5350万元,购置344台套农业机械,有343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三年来(至2019年6月)完成农机补贴资金627
0246万元,引进应用各类农业机械7280台套,有7228户农民及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享受到国家农机补贴政策
第1页共8页(二)效果评估全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以后,2019年农业机械总动力28
5643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0
667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