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劳动用工执法情况调研报告乡镇企业劳动用工执法情况调研报告按照古协办发〔200〕10号关于对全区“企业劳动用工执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组织了一次企业用工执法情况的调研,现将这次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区乡镇企业劳动用工执法基本情况我区乡镇企业,截止200年底,企业已达9889个,企业劳动用工人数达22788人
按照现行的统计范围,个体企业作为乡镇企业统计,个体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95%,达9395个,个体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只有1个劳动用工(不含企业主)
私营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5%,达494个
私营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劳动用工约27人
我区作为乡镇企业的私营企业主要有农副产品加工、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砖瓦业等,这些企业劳动用工分为三种,一是长期用工,二是短期用工,三是临时用工
长期用工和短期用工都在统计数内,临时用工一般不在统计数内
长期用工一般是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短期用工一般是季节工
长期用工都能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短期用工部分有劳动合同,另一部分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口头答应劳动工价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一)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
乡镇企业用工制度的不断改变,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加强
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
我们应该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乡镇企业员工素质有待加强我们应该重视乡镇企业员工培训,由于员工自身素质较低,缺乏系统的培训教育,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身素质不过硬,实际能力不适应,只能从事一些体力工作或短期劳动,从而为第1页共3页签订劳动合同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