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依法履行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的含义、适用范围和类型本方案所称“现场检查”,是指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的抽查
本检查方案适用于省、市(州)两级,或者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全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包括: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重点时段检查和其他检查
节假日检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季节性检查包括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高温雷雨季节的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包括“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具有重大影响的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等;其他检查包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政府或省安全监管局决定组织的其他安全生产检查等
二、检查的方式和程序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询问有关问题、查阅有关资料、查看作业现场、召开座谈会等
4抽查活动原则上包括以下七个程序:(一)基层安监部门先行抽查,并在检查表相应栏目内填写初检意见
(二)省、市(州)两级,或者省、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合抽检
(三)省、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合议,形成联合意见
该程序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回避
(四)省、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派一名代表向生产经营单位宣布检查意见
(五)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对检查意见表态
(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在现场抽查表上签字
(七)如果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