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作业财务管理规定(暂行)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已在北非、南美、西欧、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开拓了石油工程承包、地球物理勘探、石油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海外市场,并设立了相应的国外办事处、子公司、分公司等海外作业管理机构
这些市场的开拓和管理机构的设立,为公司走出国门、实现跨国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给公司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此,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对外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具体如下:一、有关海外财务工作的组织管理1.公司财务部是海外作业机构财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海外作业财务的设立、人员选配、人员培训及人员轮换,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的指导
2.计划资金部是海外作业预算和资金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预算的审批及监督、资金的控制及管理工作
各海外作业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程序定期向公司财务部和计划资金部分别报告有关业务的进展情况,对重大的财务事项及活动还要直接向公司首席财务官汇报
二、有关预算管理1.各海外作业管理机构,应按照公司下发的预算管理规定来编制本作业区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并报公司计划资金部,公司计划资金部负责审核并提交公司投资预算审查委员会批准后行文下发
2.各海外作业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预算执行
如在实际经营活动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追加预算,须报公司计划资金部按照公司有关程序审批
各海外作业管理机构不得发生无预算的费用支出
3.各海外作业管理机构应按月、季、年度书面向公司计划资金部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同时抄送公司财务部
三、有关资金管理1.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原则上对海外作业机构资金实行按预算管理的方式,即:海外作业收入直接汇入公司海外作业机构的银行帐户或由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海外作业所需资金按公司批准的预算支付
2.各海外作业管理机构应按照公司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