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情况报告省财政厅:我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财库〔2011〕3号)的要求,及时对镇乡转发了该文件,并成立了由局长王锐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对本级财政资金专户和镇乡财政专户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对财政专户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情况报告于后:一、财政资金帐户基本情况截止2010年底,我局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共46个,45个纳入国库集中管理
1个由经企科管理
镇乡专户账户共34个,都由预算科监管,国库科备案
其帐户详情和截止2010年末余额见附表一
二、帐户开设的审批内容及程序我局财政资金专户的开设,需按规定内容进行填报、审批,具体操作:首先由各科室出具相关开户文件依据,并由国库科打印财政专户开设申请表,各科室依据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交由国库科审核、局领导审批后国库科下达批复
银行依据“批复”办理开户手续
各镇乡专户开设,首先由各镇乡以正式文件打报告并附相关开户文件依据,交由财政局办公室文件收发处登记备案,由领导审批后交由国库科,由国库科打印申请表,相关单位填列后,由分管科室审批后,交由国库科审核意见、局领导审批、国库科下达批复
银行依据“批复”办理开户手续
三、专户清理归并管理情况我局2008年4月开始对财政局内部各类资金帐户进行全面清理,至2010年10月归并、移交国库科集中管理完毕
截今,除陈兵涉案帐户因冻结,仍由业务归口科室管理外,其余各类财政资金帐户全部纳入国库科集中统一管理
四、财政资金帐户档案制度建设情况我局2008年4月将财政资金银行帐户信息档案及审批业务划归到国库科,自此,国库科通过清理上报信息档案的方式建立起了本级财政及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帐户基础信第1页共2页息档案,并对银行帐户信息变更和新开设帐户进行批复,其收执申请分年度进行归档专人管理
五、帐户年度报告制度建设情况我局每年按照要求准时向省厅国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