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三公经费”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纪文〔2019〕1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的“三公经费”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岳文宏同志为组长、张长顺、薛长虹、涂雁冰同志为副组长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薛翠莲同志兼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1、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实际支出4
6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3
1万元,同比下降33%
经自查,我局在2018年元月至四月份,曾8次购酒11100元,用于17次公务接待,存在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用问题,已被县纪委处理
为强化财务监管,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餐馆为主的制度,公务接待实行事前报批制度,报账结算餐费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核查无误后报局长审查,经同意方可报账,接待报销发票必须附菜单,并注明接待事由
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存在以会议费培训费名义报销接待费用、向下级或所属单位、企业转移摊派支付公款接待费用;不存在变通列支招待费、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及公款送礼、公款购置高档酒、烟、土特产等行为
2、公务用车费用方面2017年实际支出2
6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2万元,同比下降23%
我单位对车辆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加油制度
经自查,我单位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购车行为;不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第1页共2页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超标准租用车辆、长期租赁车辆等;不存在借用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赠车辆;不存在向下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