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4页濮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案件证据收集与应用工作规范(起草说明)我国的三大诉讼中都规定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它是行政执法人员贯彻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和正确使用法律的基本要求
而证据又是前提,是案件的生命,是案件的灵魂,也是认定税务违法事实的依据
近年来,税务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应用工作得到逐步重视和规范,但税务案件取证还存在不遵守法定程序、越权取证;取证不规范、不充分;盲目收集证据,缺乏分析整理;不符合法定形式等不少问题
为规范我市地税系统税务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应用,防范执法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规范主要用于指导税务稽查、日常检查、行政处罚、违法违章处理、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处罚预审以及审查处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等行政行为的第2页共44页第1页共4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4页证据收集和应用工作
整项制度共分六章一百零四条,目录如下:濮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案件证据收集与应用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应用,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一致性、关联性和充分性,提高税务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