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财税体制调研报告2、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上一轮体制中转移支付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没有能够起到很好的“鼓励先进、带动后进”的作用,过分强调了“均贫富”的原则
按照转移支付测算下来,人均财力落后的镇街每年从区本级转移的财力超过了税收增长最快的镇街,严重影响了镇街争当先进的积极性
新的一轮转移支付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探索区与各镇街财政体制的多元化改革,将“属地征收、分税分成”的机制,与内容更为广泛、形式更为科学、运行更为合理、调控更为有力的转移支付制度紧密结合,使各镇街人均收入水平、支出标准能维持大体相近的格局,进一步实现均衡全区公共服务水平的目标
具体的转移支付办法还要借助于统一与规范的财政支出标准来进一步的研究
(二)改革统一比例的方案(方案二)改革的基本思路,彻底改革目前税收分成拿财力基数与税收增幅全额直接挂钩的做法,对各镇街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统一比例,转移支付”的财税分成办法,与市财政对区财政体制全面接轨
即保障各镇街20*年既得财力的基础上,核定各镇街收支基数,实现统一比例分成,分成数与20*年既得财力差额作为各镇街转移支付基数
之所以采用统一比例法,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税源迁移的问题
如果不同的镇街实行不同的分税办法,税源的迁移给各镇街财力带来了较大的不稳定性,同时可能给区本级带来财力流失
实行统一的税收分成比例可以保证区本级财力不受影响,有利于适当解决迁入、迁出镇街的财力均衡问题
(2)统一比例的结果,可以使一些税收基数比较大,经济发展速度下降、财力增长相对缓慢、城市与社会负担又相对较重的XX县区街道,能适当降低其辖区内税收区级分成比例;同时使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经济发展潜力巨大、财政收入增长强劲的镇街,区级分成比例相应提高,尤其是增量集中的效果将比较明显
因此,在加大增量调节力度和均衡全区财力方第1页共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