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中小学音乐教学质量测评方案(讨论稿)完善音乐教学的评价机制,是《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之一,是音乐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
学习评价对于体现音乐教育的素质教育目标、激发学生音乐学习兴趣和主动性等,均有重要的价值
为此,根据瓯海区中小学音乐教研计划,决定进行全区统一的音乐质量测评工作
本着“以审美为中心,以音乐文化为主线,以音乐学科为基点,加强实践与创造,加强综合与渗透,把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贯穿始终”的思路,重视学生感受、体验、表现、鉴赏音乐的美,鼓励学生从音乐的诸要素的感性体验到理性认识,由浅入深,让学生在实践操作中逐步获得学习音乐必须掌握的浅显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参照《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结合我区中小学音乐学科的教育实际,制定适合本区音乐教育需要的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一抽测目标1
围绕学期目标展开教学,学生的音乐知识和能力在乐于参与的音乐活动中获得
追求听觉认识,注重学生音乐听觉感受能力的培养
3.培养学生喜欢以音乐的方式进行生动表达
二抽测时间待定三抽测地点各学校多媒体教室和音乐教室
四抽测对象全区各中小学以抽签确定若干所学校中的一个班级若干学生为对象
五抽测内容每学期分别抽测音乐学习某一至二个领域中的若干项内容(如“表现”领域的“演唱”“识读乐谱”、“感受与鉴赏”领域的“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等内容)
六抽测方式分笔试与面试两种方式
七具体实施办法1、现场做签并抽取所抽测学校、班级
2、笔试由相关工作人员到所抽测学校对所抽测班级学生按规定时间进行抽测
3、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
相关评审人员分别给每一次的表演打等级分,并签上自己的姓名
4、抽测结果由教师发展中心统计
5、评审人员由教师发展中心抽调部分本区音乐教师组成
八、附件附件一: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整理一、总目标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
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