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报告一、基本情况XX县区地处滇、川、黔三省结合部的乌蒙山区,位于XX县区中部,是一个国家重点扶持的典型山区农业贫困县
2003年底,全县总人口52
4万人,农业人口49
6万人,占总人口的95%,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元,其中务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
钟鸣乡钟鸣村乌丫社位于XX县区西南部,海拔1600米,耕地面积328亩,人均耕地1
2亩,常年以种植玉米、马铃薯为主,没有特色支柱产业,附近没有任何厂矿企业
2003年底,全社有总人口54户、328人,外出务工人员93人,占总人口的34%,务工收入占全年人均纯收入865元的42%
举家外出务工的有3户,外出务工人员中,初中以上文化的有25人,小学文化的有55人,40岁以下的78人
二、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民工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条款同样适用于农民工
同时,《劳动法》第3条第1款规定的:“劳动者享受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权利
此外,《工会法》、民法、合同法、三大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条例等实际上也规定了民工在不同具体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及其行政的、司法的、准司法的权利救济途径
但是,经过调查XX县区钟鸣乡钟鸣村乌丫社进城务工农民,在现实中,他们得不到公正的社会待遇,甚至沦落到二等公民的地位,合法权益受侵犯的情况普遍存在
三、进城农民工权益被侵犯的具体表现2、就业限制
农民工李贵发、林从银等反映,大多数城市将农民工排斥出城市明文禁止的一些岗位,绝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粗”工作
许多城市还从保护本地人就业的角度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
如XX省对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