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就业工作调研报告一、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积极做好XX县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经过1到2年的努力,凡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力争每户至少得到一个就业岗位;有技能的劳动者在参与XX县区建设中受益;多数身体健康的“4090”(即女性40岁左右,男性50岁左右)人员得到相应的就业安置,最终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收入与生活不因土地被征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强化技能培训
对被征地农民中的适龄劳动力,一方面积极利用“阳光工程”加大培训力度,一方面纳入城镇就业管理服务范围,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组织培训,以尽快提高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市农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XX县区、有关区县协助)三、拓展劳务输出
努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每2月组织一场劳务输出专场招聘会,对有就业愿望和有就业能力的适龄人员,做到“对工种不挑不拣,力争两周安排就业”
认真做好输出服务特别是后续跟踪服务,切实保护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XX县区、有关区县协助)四、组织起来就业
依托村委会,组织种养能手对外承包蔬菜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家政服务;组织运输车队、建筑队、园林施工队等,有序参与XX县区的开发建设,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XX县区牵头,市农委、有关区县协助)五、开发公益性岗位
凡XX县区管委会管理及入驻XX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市政园林、环卫保洁、后勤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中的“4090”人员以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XX县区负责)六、安排服务性岗位
入区各类企业的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服务性岗位,优先接纳被征地农民上岗就业
(XX县区牵头,市招商局协助)第1页共2页七、提供生产性岗位
鼓励入区各类生产性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
对安置被征地农民占员工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