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报告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苍农〔2018〕96号)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将核查和整改相结合,对镇36个行政村认真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截止目前,36个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由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
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全部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实施情况
我镇及时成立“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全镇36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情况
镇“三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到目前,全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共排查出各村白条(单张1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不合规等问题,具体问题看附表
二、存在问题目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表现在:第1页共2页一是村级“三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规范,或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二是白条入账问题:原始凭证不规范,部分村存在使用白条(1-5月份单张100元以下),未使用正规发票入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