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专项报告集团本部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xxxxxxxxxxxx有限公司集团本部(以下简称“xxxxxxxxxxxx”)2013年3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财政部等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xxxxx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专项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说明近年来,xxxxxxxxxxxx执行统一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逐渐完善自身的管理水平,生产流程管理、人员素质方面均具有较高的水平,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内控缺陷,以下我们根据xxxxxxxxxxxx提供的审计条件通过执行-1我们建议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中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对发生的“三重一大”事项组织董事会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董事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详细讨论组织机构设置、岗位的效率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第1页共52页4、月末财务人员根据经验进行关账的操作,没有编制书面结账检查清单
我们建议财务部门在期末结账时编制书面结账检查清单
由各相应检查人/执行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在系统中进行结账操作
会计期间关闭后,系统中的记账凭证将不能被修改、增加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