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报根据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郴环发[20**]1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三星工业园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前身为XX省三江口边境经济特区(三江口镇三江口村,规划面积1
7平方公里),是1992年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
2006年3月原“三江口边境经济特区”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并更名为“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
2009年12月,因位于三江口镇的九龙江被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后,xx县委、县政府将原xx市政府2009年11月24日(郴政函〔2009〕166号)同意设立的三星工业园作为汝城经济开发区新址,将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整体搬迁至了三星工业园,范围为:南至大坪镇下祝村,北至卢阳镇斗山村,东至卢阳镇上泉村、大坪镇田泉垅,西至泉水镇付水村、三星村白沙桥,近期规划面积4
62平方公里,远期规划10
69平方公里
目前有入园企业18家,其中化工企业3家,有色金属选矿、冶炼、加工企业7家,其他企业近10家
二、检查内容(一)关于园区规划环评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的情况2006年12月26日,《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在汝城通过了由原XX省环境保护局主持的专家评审并获得了相关批复;2007年,xx县委、县政府决定将九龙江森林公园申报为国家森林公园,而三江口工业园临近该森林公园的缓冲区,为此,xx县暂停了三江口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工作,XX省汝城经济开发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随即暂停;2009年12月,九龙江批准成为国家森林公园,xx县委、县政府将将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整体搬迁至三星工业园,并委托xx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XX省汝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2年委托xx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8月在省、市、县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