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调解“六有”、“四落实”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市委办、市府办、市司法局: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根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万委办发[2009]5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情况作如下自查报告
一、加强人民调委会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制度已经成为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沙滩镇党委政府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基本落实六有制度
有标识牌,有固定工作场所
沙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至今,已出具规模,有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在调解场所内悬挂有统一的人民调解标识,公开人民调解制度及调委会组成人员
有印章、有规范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
随着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我委每调解一个纠纷,都严格遵守纠纷受理、权利义务告知、调解、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和纠纷移送等程序,规范使用司法部统一的调解格式文书,做到每化解一个纠纷,程序都合理合法,有始有终,印章使用规范,让每一份调解协议都更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台帐一目了然,做好内部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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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务学习资料
婚姻、家庭、邻里、劳动等纠纷居高不下,调处难度日益加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这就对人民调解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委工作人员针对这一特点,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