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单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为了贯彻和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搞好企事业的方针,保障职工参与企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结合本产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在单位党委(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职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达到统一、简化、有序、全面发展的要求
(一)选举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1
职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凡本单位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职代会代表
本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部门(小组)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职工人数和有关职代会代表的规定,职工代表占本单位职工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30%左右
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代表中应有管理人员、领导干部、一般职工
其中,一般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部门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
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职工代表的产生(1)由本单位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
根据本单位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各部门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第1页共13页(2)工会应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职代会
(3)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职工代表候选名单,并由职工直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