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人民调解被称作为“东方一枝花”,最大的特点就是体现人性化,是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自2010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简称《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大力加强
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调整、群众思想观念转变等原因,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情况,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一、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现状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大力发展,在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人民调解组织大发展
我县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乡镇、村(居)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行业或者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
截止目前,全县共建立调解委员会484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人员2413名,实现了调解组织全覆盖
另外,建有人民调解网络运行平台和调解员人才信息库
2、人民调解阵地大规范
我县严格按照“六有”、“六统一”和“六落实”的标准,抓住“5
12”地震灾后重建的契机,主动深入基层指导,切实落实人民调解的阵地
截止目前,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有专门的办公室、醒目的标识标牌,规范统一的文书等;村(居)、专业和行业调解委员的阵地也得到落实,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室(窗口)
3、人民调解能力大提升
通过组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纠纷排查、登记、统计等十项制度,推进工作规范运行;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认真做好调解组织的换届推选,做到班子健全、人员齐全;每年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人民调解质量和水平得到大提升
4、人民调解文化大推进
在具体的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创立了“法为上,调为先,让为贤,和第1页共5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