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5日)
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
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第1页共2页(三)落实举报制度
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
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