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1]61号)下发后;省建设厅党组十分重视,立即成立全省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邹学栋副厅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于4月19日转发了建设部紧急通知;对大检查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作了具体布置,要求4月2日5—5月31日为房屋产权人自查自报阶段,6月1日-6月15日为设区市主管部门抽查阶段;6月20日-6月30日为全省抽查阶段
明确要求各地应充分利用我省近年开展的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的成果,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相结合,重点对以前已查出但未整改的危房进行督促整改
并制定下发房屋安全大检查自查表和汇总表
4月27日,省建设厅就房屋安全检查中危房安全鉴定的有关问题发出补充通知,强调各地应及时成立危房大检查领导机构,随后又电话了解各地落实情况
5月份,处里结合其他工作到部分市检查督促危房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6月18日,省建设厅就危房安全鉴定工作发出指导性文件
6月25日—29日,省建设厅组织两个检查组,分别抽查了xx市、xx市、xx县、xx县和xx市、xx市、xx市、xx区等四市四县(区)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
7月5日,邹副厅长带队抽查了xx市、xx县的危房大检查情况
抽查设区市数量超过全省九地市的一半
全省各设区市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要求;均成立了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组织布置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
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市县已完成危房自查自报和抽查阶段工作,转入排查、安全鉴定和整改工作阶段
通过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初步统计全省共自查上报18232幢存在不同程度隐患的危房;总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其中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危房2590幢,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
二、主要方法措施1、各地能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取得各级政府重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