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现状调研汇报一、调查背景和过程简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职业的统一准入制度,它的前身是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和律师资格取得制度
为了统一法律职业准入标准,2002年法律授权司法部组织实行全国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通过考试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而获得准予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基准条件,可以选择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员
报名者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少数地区放宽至专科学历
我市从2002年开始组织本地区国家司法考试,至2007年止,报名人数2593人,参考人数2334人,通过考试人数352人(a证:296人,b证:24人,c证:32人),通过率平均14%,可见通过不易
如此高的准入门槛、如此多的人参加考试、如此低的通过率,看似矛盾的现象恰恰说明了这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莫大吸引力
那么,我市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现状如何呢
笔者用了三个月时间,对全部考取人员的资料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统计和分析,又抽取180人,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的方法取得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数据,之后又走访了有关用人单位及单位领导,获得了一系列数据和第一手资料
二、现象及原因(一)考生人数和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就业形势很好从2002年开始,报名人数从300多人到2007年的500多人,呈递增之势;而通过率从2002年的5%到2007年的19%,也呈递增之势
报名人数中,法院、检察院人员约占20-30%,有固定职业者(包括法院检察院人员)约占60%-70%,无固定职业者约占30%-40%(包括刚毕业尚未找到工作的学生)
通过考试的人员中,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占比较高,最低的2005年也达到28%,最高的2007年高达58%,其余年份均保持在50%左右,经考试合格并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在职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很顺利地被授予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职务;其他有固定职业者通过这一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