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职能履行调研报告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的是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各类犯罪、调处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有序健康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由人大选举产生,独立行使审判权,而审判权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受到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媒体监督等各种形式的监督。我国采取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权组织形式,由人大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大监督法院具有宪法依据。人大常委会应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加强对法院工作及其所任命法官的监督,促进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更多积极主动的作用。一、充分发挥法院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腾飞、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既是制约,又是支持,要在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平衡点,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促进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一是要促进法院整合多种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衡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努力营造权力受尊重,安全有保障,行为有约束,纠纷可诉求,利益可维护的法治环境。这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促进法院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运用刑法手段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要促进法院正确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加强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灵活运用刑法、民法原理,法理结合,作出适当的裁判。要促进法院积极推行协调化解机制,通过判前释法、全方位沟通、上门疏导、司法建议等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纷争,强化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促进法院紧扣经济发展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腾第1页共4页飞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是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职责,必须增强法院在经济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的自觉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此,要促进法院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强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外商及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要促进法院进一步深化法院工作改革,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思想,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要促进法院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为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投入、全民创业、沿江开发、环境打造、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要促进法院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实现司法为民。要促进法院将便民诉讼服务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基层法庭要针对农村特点和群众诉讼多有不便的实际,采取措施,创新方法,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努力在司法为民、便民上做文章。要促进法院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改变诉讼难、执行难的不利局面,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有礼有节地做好矛盾转化工作,使来信来访人员心服口服。对群众反映的土地流转、房屋拆迁补偿、社会治安等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促进法院根据时代特点,有效地减少社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如农村土地使用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金融债权纠纷、城市拆迁过程中征地补偿及安置纠纷等焦点问题,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促进法院既要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又决不出现忽视、漠视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以事实说话,以法律作答,认真处理每一个案件,从而赢得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与对人民法院的充分信任,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威信。二、加强对所任命人员的监督,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现代法制社会中,法官是维系国家法治的特殊群体,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的实现程度,对法律功能的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审判业第2页共4页务素质、执法水平,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意义重大。加强对所任命人员的监督,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是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中一个现实的课题。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