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年终工作总结33号)的基础上,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并具体承担完成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过清理,自治区政府相继下发了内政发【20XX】110号、内政办发【20XX】104号、内政发【20XX】111号三个文件,首次对规范性文件的底数进行了公布,自治区政府决定保留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418件,宣布废止和失效371件,拟修订68件,未列入自治区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清理工作也快接近尾声,据初步统计盟市级以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8808件,其他继续有效的4401件、废止和失效的3598件,拟修订后重新公布的908件。这次清理工作不仅使我们彻底摸清了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底数,而且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定期评估清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公布等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大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系统、公布及查询检索系统运行工作。在试运行的基础上,于10月1日起正式运行了电子报备系统。五是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示范工作。在20XX年示范点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起草印发了《关于重新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根据少而精的原则,把自治区的示范点从39个精减为12个。从提高示范工作标准、做好示范工作总结、完善工作考核指标等方面加强了对示范工作的指导。(六)认真做好依法行政指导工作,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指导工作,切实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当好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一是积极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页共2页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政府的具体要求,我们完成了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19号)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各委、办、厅、局自查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和统计分析,落实了自治区发改委和自治区体育局进一步下放的4个行政审批项目,形成了自治区政府向国务院专题工作报告的代拟稿。二是主动开展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工作。会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完成了我区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工作。在正式文件印发之前,对决定取消和下放的126个行政审批及收费项目逐一进行了核对和审查。三是了解掌握全国审改工作情况。我们统计汇总了国务院历年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数量和次数,统计分析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改工作机构的现状和变更情况并向自治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向国务院审改办报告了我区审改工作的进程、措施和做法。四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制度建设。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12下一页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