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篇一】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XX〕277号)要求,我局对比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二、清查情况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三、存在的困难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篇二】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篇三】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化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督查组工作要求,某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根据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法律规范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