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起诉书原告:方×,男,1952年2月20日生,汉族,现住××
电话:158---原告:张×,女,1974年4月14日生,汉族,现住××
电话:158---被告:王××,女,1972年2月2日生,汉族,现住××
电话:133---被告:董××,男,1974年10月10日生,汉族,现住××
电话:137---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因漏水导致的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具体数额待进行损失鉴定后再行追加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屋系原告方×所有,并于xx年7月27日租给张×用于经营活动
二原告在xx年9月19日发现屋顶渗水,经查明,系二被告造成
由于楼上渗漏的水流量较大,已导致屋顶墙皮大面积浸湿并有脱落现象,渗漏下来的水还造成张×经营设施损坏,致使其无法进行经营活动,二原告曾多次找二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二被告推脱
无奈,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对房屋和经营设备的损失依法进行鉴定,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具体数额待鉴定后予以确定),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市××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x年1月14日其房产出租,经xxx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联系人:xxx电话:20XXxxx)协调,被告许诺在xxx年x月会重修其房产
但自xxx年x月起至今,被告仍不维修,物业管理处多次协调无效
在这个过程中,原告和物业管理处都近百第1页共3页次联系被告,但是被告并无维修其房产之诚意,鉴于漏水日益严重,十分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特向贵院提出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民法通则》第五条、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要求被告于20XX年x月x日前,聘请有资质的防治漏水公司彻底排除对原告房产的漏水妨害,赔偿原告维修天花板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