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022《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通过2022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三次会议修订
下面是《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第1页共27页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运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理、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全部权人
本规定所称运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
第2页共27页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其设立的房屋管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房管办事处)担当相关详细事务
市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二)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三)专项修理资金归集、运用的指导与监督;第3页共27页(四)物业运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五)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部署、推动和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并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本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协调和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综合事务和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