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现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3550”为目标,积极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精简材料,缩减办理环节,加快办理进度
二、工作任务(一)优化办事流程1
优化招投标环节办理事项针对招投标环节备案事项较多的情况,积极与市公共资源中心对接,对招投标环节中原采纳事前备案模式的项目登记、初步发包方案、自行招标(委托代理)、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人公告、书面情况报告和合同备案等10个环节事项进行优化整合
其中,原多部门均办理的合同备案环节分别交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办理,不再重复办理,其余9个环节中的事项改由市场主体自行办理招标事务,不再需要事前提交材料
同时,改进招投标监管系统,根据法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规明确的备案流程,将招投标环节中自行招标、招标文件发布和书面情况报告三个法定备案事项调整为事中、事后备案,服务对象需要提交备案资料由系统自动推送给市招标办
完成时限:2024年7月牵头单位(处室):市招标办责任单位:局行政办事服务处、局工程处、市建管处、局科研处、市造价站2
实行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主体部分申报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办理基桩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待主体部分申报材料齐全后,再颁发土建工程施工许可证
完成时限:2024年7月牵头单位(处室):局工程处责任单位:局行政办事服务处、市招标办、市审图办、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管处3
前置现场服务工程项目开工前,提前告知服务对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达到的条件,并在服务对象准备申报材料过程中提前进行现场查勘核实,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情况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