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仔细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xx市生态环境保护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意见》(乌党办发〔2024〕119号)和《关于印发xx市“天变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4〕2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目标,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为核心,以协同治理和精细管理为抓手,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严控污染物排放,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我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为实现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一)到2024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量分别较2024年下降5%以上,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9μg/m3以下,较基准年(2024年年均值146μg/m3)下降25%以上,通过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
(二)从2024年11月至2024年春季采暖期结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同比有所减少,PM2
5浓度同比有所下降
三、主要任务(一)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实施重点企业减产和错峰生产
公用电厂继续实施“冬季减半”生产
自备电厂发电负荷不超过所属企业配套生产用电需求,限制富余电量上网售卖
热电联产自备电厂冬季根据“以热定电”原则安排发电负荷,生产所需用电缺口从电网购买,鼓舞自备电厂深度参加调峰消纳弃风弃光电量,对未按期完成2024年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电厂停产治理
水泥行业严格落实水泥错峰生产要求,冬季停产、限产
牵头单位:市经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