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位评选工作报告【篇一】单位评选工作报告根据省人社厅、省民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举第三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市顺利完成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举工作
一、推举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
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讨论评选推举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主动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沟通对接,要求相关部门仔细讨论、积极推举、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推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选拔标准
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将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仔细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能够仔细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举上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了推举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精心选拔推举
要求参选单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举,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拟推举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推举评选工作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面对基层,突出工作一线;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
整个推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推选出来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化细致考察
通过谈话、政审及征求意见等办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
被推举的对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干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征求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
市人社局会同我局对推举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仔细审核把关
二、评选推举结果根据文件要求,经各区市层层推举,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各区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民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对民族工作的贡献,我市拟推举青岛市市南区民族宗教局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