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下的初中语文教学改革自2001年秋季以来启动的新一轮语文课程改革及其《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已经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一场新《课标》下的课程改革在全县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初中语文教学改革更是如火如荼
通过一年的教学实践,以及观摩本校及其他学校的七年级语文老师的教学,我觉得语文教学较好地体现了新课改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现就此略作论述
一、新《课标》重视语文知识与能力目标,即重视语文课程的工具性
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语文知识,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是语文课程的根本任务,也是一百年来语文单独设科的根本原因
语文新《课标》继承了百年语文教育的实践经验,强调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在课程总目标和各阶段目标中分别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虽然表述的重点在语文能力方面,但也对相应的语文知识提出明确的要求
包括“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在阅读中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和文化常识”等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近两年来的语文教学实际状况中,尤其是在一些课堂观摩教学中出现了程度不等的弱化语文课程工具性的倾向
具体表现为不重视对学生正确写字的训练,不重视对课文文本的解读,不重视引导学生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从中领悟语言文字的表达技巧,也不重视落实相应的语文知识
解读文本时粗枝大叶,而把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对文章内容的随意发挥,把语文课上成思想教育课、音乐美术欣赏课,乃至主题班会课
其实,即使课文的内容是谈作者欣赏音乐的感受,教学的重点也应该是引导学生探讨作者是如何准确地运用语言文字来表达自己欣赏音乐的感受,以及引导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