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5页《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矿山井巷、地下开采、运输和提升、通风防尘、电气设施、防排水、防火和灭火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工业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
术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地下矿山
4管理4.1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2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各职能机构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3矿山企业、坑口(车间)均应设置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员;采掘队应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经常下现场的人员担任
4.4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通风防尘、辐射防护专业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并列入生产人员编制
通风防尘专职人员名额,应不少于接尘人数的5%~7%
4.5矿长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第2页共75页第1页共7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5页安全专职机构和通风防尘、辐射防护专业机构的负责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