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管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与对策探讨一、现阶段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城市体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城管体制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最初城管执法机构的主要工作为街头巡逻,治理游商浮贩,同时负责督导清理市容环境卫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部门的执法领域和事项逐渐拓宽。“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现象严重,结果造成“十几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为了解决条块分割、执法不力的尴尬局面,国务院根据1996年《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专门、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城市管理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前分散于多个部门的执法权迅速集中到城管身上,城管的职能迅速扩大,成为一个综合执法部门,在部分城市,城管的执法权涉及有三百余项之多。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江西、四川、贵州、海南等24个省(区、市)相继批准了200多个地方(主要是县级市XX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相对集中处罚和综合执法的领域已从最初的城市管理逐步扩展到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物业、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领域,逐步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得到整合。(二)目前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1、违反执法工作程序现象存在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不遵守法定的程序的现象。在个别地区,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粗暴执法、简单执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先处罚后取证,重罚款轻改正;执法随意性大,没有依法办事、个别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随意不执行或执行大打折扣,视法律为儿戏;也有个别执法单位不按规定办第1页共6页事,擅自低价处理罚没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在新的形势面前,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不高。极少数执法队员政治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不能正确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思想来指导工作,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执行不力,特权思想严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化;二是业务素质低。少数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城管执法专业知识,不能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律理论和基本的法律知识,执法行为不规范,违反程序办案;三是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执法人员缺乏依法执法的自觉意识,在执法管理时要么乱作为,要么不作为。其次就是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法规水平不高。由于城管职能多,涉及范围广,在全国全省又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都是借用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制约,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使用法律不准确、标准不统一现象的发生;四是执法过程中存在感情大于法的现象,以致于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五是执法简单粗暴,没有真正地理解、把握,做到文明执法、服务管理,从而影响了城管队伍的整体形象。3、社会公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误解。日常的城管执法工作,与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不可避免地,部分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误解和抵制。城管执法工作与群众是面对面接触,而大多数又是弱势群体,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难免会集中到执法过程中,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有潜意识的抵制,致使抵触、阻挠执法的现象频繁发生。同时,一些媒体为追求卖点,满足民众猎奇心理,对于发生在城管队伍中好的事件和迹象避而不谈,往往断章取义、主观臆测,刻意引导,对城管部门进行丑化、妖魔化报道,并未真正发挥新闻监督作用,而是进行错误的舆论导向,严重影响了城管部门形象。4、市民文明素养不高,城市意识不强。社会对城管的认同感不足,城管执法面对的又是弱势群体,所以执法过程中得不第2页共6页到群众支持和理解,导致城管执法难度大,主要表现一是激进式的不配合,即采取暴力抗法或各种阻碍执法的手段,执法队员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