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加强监督的思考一、客观正视党内监督的现状客观正视当前党内监督的现状,充分利用《条例》颁布的有利时机,是不断加强和充实党内监督的前提
(一)党内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不断加强
近年来,党内建章立制工作明显加快,在党内监督方面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如中办转发了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特别是《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
尤其是《条例》中第三条提出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加强监督,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二)党内监督机构的职能及其作用不断强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重建了各级纪检机关,赋予其党内监督的职能
1992年底纪检监察机关的合署办公,使党的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最近,党中央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
这是党中央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深入推进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监督的形势依然严峻
在中纪委向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组数据:1992年至2002年的两个5年间,全国处分党员数分别为669300和846150人,后者比前者增加26
4;开除党籍数分别为121500和137711人,增加13
3;处分县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20295和28996人,增加42
9;处分厅局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1673和2422人,增加44
8;处分省部级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