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是以研发生产中药天然药物为主的高科技制药企业,专业从事中药配方颗粒研究和生产已有十余年历史,提出了中药配方颗粒“全成分”的概念,创新使用中药指纹图谱标准技术,并应用此项技术对常用中药配方颗粒近500种“全成分”工艺进行研究,完成了中药配方颗粒工艺及质量标准的基础研究,实现了中药配方颗粒对中药饮片汤剂的剂型改革,获得了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的批复。随着人们对中药配方颗粒的逐步认可与接受,近几年中药配方颗粒市场销量不断增长。同时,伴随着企业技术研发的深入,产品种类规格不断增多,客观上也要求企业能够扩大产能,以满足产品市场增长的需求公司现有位于顺义区林河北大街16号的生产厂房有限,生产能力已趋于饱和,生产环境已不能满足新版GMP的要求;为进一步满足市场对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需求,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解决现有生产能力不足、制约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瓶颈,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中药配方颗粒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在顺义区牛栏山镇工业区内购置原北京港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并按照新版GMP要求完成生产环境的改造,购置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实现中药配方颗粒的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本项目建设适应中药科学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能够提升中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科技附加值,对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具有积极1.2评价标准1.2.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大气环境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水环境小中河为V类功能水体,水质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3)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4)声环境本项目位于顺义区牛栏山镇工业区牛汇街5号,项目所在地目前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1.2.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新污染源第II时段的相应标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气和H2S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标准限值;车间粉尘和炮制药烟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所作的规定,车间内生产粉尘执行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规定;油烟排放执行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有关规定。(2)废水施工期废水清运至顺义区污水厂处理,其排放水质应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出水全部达到中水回用标准,中水回用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新建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北京市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三级限值”。(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车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中的规定。(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2004年12月29日第十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1.3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由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中的规定,本项目NH3和H2S的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