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地农民产业转移的调查与思考对失地农民产业转移的调查与思考一、当前失地农民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群众对失地后的出路心中无底
一是村民对传统农业依赖性强,部分农民既不愿意进厂打工,又不想自行创业;二是受外地民工潮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三是农民文化素质低,尤其是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就业岗位很难;四是失地农民中的体弱多病者,再就业的可能性极小
这些人对失地后的出路忧心忡忡
⒉现行征地制度没有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明确了农民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相应地应拥有对该项财产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但现行征地制度在承认农民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同时,在征地时又剥夺了农民对集体土地拥有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使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土地所有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⒊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测算办法不够科学合理
依据《土地管理法》,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费计算方式为“产值倍数法”,这种测算办法对农民缺乏说服力
第一,以产值作为征地补偿标准不尽合理
观在的城郊农村,农业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业,而是集生态农业、精品农业、立体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为一体的现代都市型农业,土地产出价值已远远超出普通的粮食或蔬菜种植所得的价值,以传统农业产值为依据计算土地征用价格必然偏低
第二,补偿标准未包含土地的增值部分
农地一经征用,其用途的改变通常会导致地价的飙升
但是,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却没有考虑增值因素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分配理论,级差地租增值部分应当由土地所有者和征地者共同所有
第三,在区域地价差异(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上欠考虑
一个区域的基础地价从根本上讲是由区域经济条件决定的,而耕地的产值与区域经济条件没有明显的相第1页共4页关性,以此为基础测算的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