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为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科学研究能力,建设一支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较高专业素养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此制度。一、培训目标1、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2、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促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3、帮助教师掌握最前沿的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技术,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帮助教师逐步掌握多媒体教学技术并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二、培训内容1、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2、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3、教育科研知识及能力培训。4、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5、选择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专业,以实现学历跨越为目标的各种培训、进修。6、学科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基本功。7、师德师风建设。8、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9、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在此基础上重点培养在教学实际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各学科的后备带头人和教学急需的一线教师。三、培训形式1、教育论坛(教研沙龙、教育博客、专题探讨等)。2、专题讲座。3、校本集中培训。4、个人自学。5、骨干培训。6、远程网络培训等7、实践反思(合格课实践反思、示范课实践反思研究课实践反思、专课实践反思等)。8、影子培训:学科带头人带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带成长型教师,老教师带新教师等。四、管理与考核1、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镇中心幼儿园都要建立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和工作方案,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中期培训监管和培训发展结果认定)作评估考核,将分值记入继续教育档案。2、每个教师每学年必须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该计划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上级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4、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定期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状况作调查,并协调学校行政,为教师的培训发展提供各种支持。5、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按照一定周期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认定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6、本制度适用于本镇内全体在编、代课教师。未尽事宜交中心学校讨论决定。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