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折算表(以下分别5年的总分)板块学分折算办法备注师德教育181.每学年结束时根据《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职业道德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计3学分
2.完成市级课程培训并考试合格,计3学分
本板块周期学分要求为18分
凡考核等级不合格者,年度继续教育认定为不合格
新理念12完成市、区(县)级课程培训并考试(含补考)合格,每科计3学分
校本培训按4学时折算1学分
本板块周期学分要求为12分
新课程501.完成市级、区(县)课程培训并考试(含补考)合格,每科计3学分
校本培训按4学时折算1学分
2.参加各类非学历培训,凭培训合格证书按4学时折算1学分,凡集中培训学时超过56学时的,凭培训合格证书登记14学分
说课、上课、评课考核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分别计3分、2分、1分,优秀等级比例为20%
提高学历、学位进修(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网络远程培训,凭主办单位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按结业1科2学分计,但总分不得超过20学分
教师参加挂职进修,每学年计5学分
教学实践:(1)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奖、撰写论文获奖、参与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获奖,按主办单位层次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学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学分,区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学分计,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各项以最高标准计,不重复计算
(2)参加市、区、校组织的主题研修活动(含教研活动),每半天计1学分,每学年最高计5学分
(3)听取区县级及以上专题讲座、参加学术交流,每天计2学分,有论文交流发言者,另计2学分
(4)教师撰写教学反思与读书笔记,经学校考核,每2篇计1学分,每学年最高计2学分
(5)教师指导新教师及青年教师,每学年凭聘书及过程资料为导师及对象分别计2、1学分;指导教师参加优质课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