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办发〔2012〕16号【发布日期】2012-02-26【生效日期】2012-02-2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但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点多面广,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巩固前一阶段取得的治理整顿成果,继续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以下安排: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
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
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